关于组织学生签订2024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合同相关事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11-19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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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系2024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开发银行审批工作已经完成,助学贷款合同已生成,现将组织学生签订贷款合同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核及打印合同

1.合同审核。使用经办人权限进入,在“贷中管理”— “合同签订与审查”中选择“河南省 2024年度高校助学贷款项目”—点击“导出合同明细表”,认真核对学生申请信息,对已经或准备办理入伍、休学、退学、退役等不能进行下一步合同签订的学生,在“明细”模块中删除学生合同信息。

2.合同打印,在“贷中管理”—“合同签订与审查”中选择“河南省 2024 年度高校助学贷款项目”,选中今年的贷款项目,然后点击左下角打印合同,下载本系(院)的合同信息,进行合同套打。打印数量为每生一式四份。

二、合同签订前注意事项

1.各系(院)贷款合同及承诺书领回后应做到签订前集中保管,组织学生签订时发放,签订完成后统一回收,不得交由学生在班级或宿舍自己填写,以免造成损毁或遗失。

2.签订前系(院)应对合同内的条款、承诺书的内容进行集体宣读,宣读完毕后再进行签订。

3.组织学生集体签订,发放合同前应告知学生注意以下几点:

1)拿到合同后不得直接填写,要首先确认自己手中的四份合同是否为本人合同,如有非本人合同要及时告知老师。

2)如发现空白合同应以系(院)为单位交校资助中心,如有合同打印错误或损坏应以系(院)为单位交校资助中心,不得毁坏或遗失。

3)贷款合同不得涂改和损坏。

4.各系(院)在贷款合同签订中针对宣读合同条款、承诺书内容以及学生签订合同的场面进行拍照,并在本系(院)网站进行新闻报道或公众号宣传。

三、组织贷款学生签订合同

1.合同签订:助学贷款合同主要内容通过系统进行打印,学生只需要在合同背面“借款学生:(签字、摁印)”处签名、摁手印并填写签订日期即可:

要求:学生在甲方“借款学生:”冒号后使黑色水笔或钢笔不得使用其他颜色笔或圆珠笔)填写自己姓名并在姓名上摁大拇指印,同时在甲、乙、丙、丁下面日期处填写:2024 年 11 月 20 日,不得代签

注意:除学校要求的签名、日期和盖章外,不允许在合同上填写任何其他信息或加盖任何系(院)的公章。

2.合同整理:各系(院)按照合同右上角“辅助归档号”顺序排序,四份分开排序整理。

注意:请告知学生务必保管好本人合同原件,建议最好能在本人长期使用的邮箱、云盘等存储媒介中保存一份正反双面的扫描件(以备以后申请就业创业补贴等用途)。

四、组织学生签订承诺书

贷款学生在签订助学贷款合同的同时还需要签订《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约定与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每个学生的承诺书一式份,学生需在“承诺人”栏填写本人姓名,并在姓名上摁手印;“学校(签字盖章)”,由系(院)辅导员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同时加盖系(院)公章。

承诺书一式两份,填写完成后一份学生本人留存,一份随同贷款合同交校资助中心学生在签订承诺书时请用铅笔在承诺书左上角合同“辅助归档号”第二个横杠后的数字。系(院)进行整理排序。

五、助学贷款申请表及证件复印件:

1.首次贷款学生需提供《申请表》、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表、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或学生证复印件,以上材料 1 份;续贷学生只填报《申请表》即可。

2.以上材料一式 1 份,系(院)存档。

3.各系(院)材料收齐后应及时带《申请表》到校资助中心盖章。各系(院)本年度助学贷款申请表及证件复印件按照合同归档号的排序交资助中心加盖资助中心章(在审批表的右上角用铅笔写上序号,序号同合同“辅助归档号”第二个横杠后数字)。

六、合同上报

1.11 月 21 日 10:00 前,各系(院)根据实际签订借款合同情况,对于退学、放弃、入伍、退役等情况直接删除合同,审核无误后汇总本系(院)的借款合同信息在助学贷款系统内上报(贷中管理”——“合同签订与审查”模块中汇总学生贷款合同并提交、复核上报)

2.各系(院)应在本周四(11 月 21 日)下午下班前将签订好的合同和承诺书交至资助中心,上交为每名学生4份合同、1 份承诺书。


注意:

1.对不能进行下一步合同签订的学生各系(院)必须删除其合同信息,否则不论是未来的贷款发放或是全省进行的贷款学生学籍核查均会造成严重影响。

2.各系(院)所有发放的合同(包括打印错、签错、未用完的备用合同)都需交回资助中心,不得私自损毁处理。





康复医学系  
202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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