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学生签订2022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合同相关事宜的通知
各系(院):
我校2022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开发银行审批工作已经完成,助学贷款合同已生成,现将组织学生签订贷款合同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打印合同
合同打印时用经办人权限进入,点击贷中管理-合同签订与审查-汇总并提交,选择本年度的贷款项目,然后点击打印合同,把本系院的合同信息下载下来,打印前先测试空白合同文本的放置方法和页边距(用空白纸张进行打印测试),确认无误后再放入空白合同文本打印。打印数量为一式四份。 请各系按照合同右上角“辅助归档号”顺序排序。
二、合同签订前注意事项
1.各系(院)贷款合同及承诺书领回后应做到签订前集中保管,组织学生签订时发放,签订完成后统一回收,不得交由学生在班级或宿舍自己填写,以免造成损毁或遗失;
2.签订前系(院)应对合同内的条款、承诺书的内容进行集体宣读,宣读完毕后再进行签订;
3.组织学生集体签订,发放合同前应告知学生注意以下几点:
(1)拿到合同后不得直接填写,要首先确认自己手中的四份合同是否为本人合同,如有非本人合同要及时告知老师;
(2)如发现空白合同应以系(院)为单位交校资助中心,如有合同打印错误或损坏应以系(院)为单位交校资助中心并领取新的合同,不得毁坏或遗失;
(3)贷款合同不得涂改和损坏,如学生签名、日期出现涂改应系(院)为单位交校资助中心并领取新的合同。
4.各系(院)在贷款合同签订中针对宣读合同条款、承诺书内容以及学生签订合同的场面进行拍照,合同签订完成后每个系(院)报送2-3张照片电子稿。
三、组织贷款学生签订合同
1.合同签订:助学贷款合同主要内容全通过系统进行了打印,学生只需要在合同背面“借款学生:(签字、摁印)”处签名、摁手印并填写签订日期即可:
要求:学生在甲方“借款学生:”冒号后使用黑色水笔或钢笔(不得使用其他颜色笔或圆珠笔)填写自己姓名并在姓名上摁大拇指印,同时在甲、乙、丙、丁下面日期处填写:2022年11月9日(待定)。
2.合同盖章:合同签订完成后,统一加盖我校法人章和公章。在合同背面“丙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处加盖我校公章,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处加盖校长签名章。盖章工作安排另行通知,盖章前各系(院)应将签订好的合同妥善保管。
注意:除学校要求的签名、日期和盖章外,不允许在合同上填写任何其他信息和加盖任何系(院)的公章。
3.合同整理:各系(院)按照贷款合同右上角的辅助归档号合同进行排序整理(每个学生四份合同,加盖学校公章后一份由学生自己留存,三份分开交校资助中心)。
注意:请告知学生务必保管好本人合同原件,建议最好能在本人长期使用的邮箱、云盘等存储媒介中保存一份正反双面的扫描件(以备以后申请就业创业补贴等用途)。11月15日前,各系(院)根据实际签订借款合同情况,对于退学、放弃等情况直接删除合同,审核无误后汇总本系(院)的借款合同信息系统上报校中心。
四、组织学生签订承诺书
贷款学生在签订助学贷款合同的同时还需要签订《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约定与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每个学生的承诺书一式两份,学生需在“承诺人”栏填写本人姓名,并在姓名上摁手印;“学校(签字盖章)”,由系(院)辅导员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同时加盖系(院)公章。
承诺书一式两份,填写完成后一份学生本人留存,一份随同贷款合同交校资助中心。学生在签订承诺书时请用铅笔在承诺书左上角填写本人合同档案号,以便系(院)整理排序。
五、助学贷款申请表及证件复印件:
(1)首次贷款学生需提供《申请表》、贫困生认定表、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或学生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各1份;续贷学生只填报《申请表》即可,不需再提供其他证明或证件复印件。
(2)以上材料一式1份,系(院)存档
各系(院)本年度助学贷款申请表及证件复印件按照合同归档号的排序交资助中心加盖资助中心章(在审批表的右上角用铅笔写上序号)。
合同、承诺书以及贷款申请表等材料上报日期另行通知。
南阳医专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2年11月11日